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市财会〔202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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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市财会〔2025〕1号).pdf
汕头市潮南区财政局 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
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04 政策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政策级别: 区级 主管部门: 汕头市潮南区财政局
政策原文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市财会〔202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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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财政局 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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