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答辩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11 政策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政策级别: 市级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答辩的预通知
各位(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
现定于2024年4月20日进行工程造价专业副高级职称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答辩时间:
4月20日(周六)13:00 开始签到,13:30 开始答辩。
2.答辩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三楼(签到处)
3.注意事项:
请务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达,不要携带其他电子产品;
(20号答辩期间紧急联系电话:18926781411)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