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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镇街综合执法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机构备选名录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05-26 政策地区: 广东省江门市 政策级别: 市级 主管部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报条件

联系人资料

政策原文

  为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提高执法效能,根据《关于印发<政协江门市委员会关于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民主监督报告>问题梳理及落实具体举措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参照《关于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名录重建工作的通告》要求,建立镇街综合执法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机构备选名录,供镇街综合执法办案选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入选的基本条件

  (一)建筑工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工程设计、工程造价):

  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取得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开展工程检测或鉴定业务6年以上,有良好的业绩和依法纳税记录,6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以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名以上,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名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人员4名以上。

  2.工程设计: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取得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有良好的业绩和依法纳税记录,2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名以上。

  3.工程造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开展工程造价鉴定业务5年以上,有良好的业绩和依法纳税记录,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6名以上。

  (二)房地产评估: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等级二级以上,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房地产评估执业5年以上,有良好的业绩和依法纳税记录,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房地产评估师8名以上。

  二、报名时间、方式以及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现场递交”方式进行,专业机构应指定申报代理人办理报名工作,请按照《专业机构备选名录入选申请书》《专业机构承诺书》《专业机构备选名录申报告知书》(详见附件)要求填写相关资料,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6月16日。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10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法规和信访科;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特此通告。


附件:1.申请书

          2.承诺书

          3.申报告知书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7日


  (联系人:刘小姐,电话:3831656)


申报项目

政策依据

附件下载

【2025】关于建立镇街综合执法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机构备选名录工作的通告(公文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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