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各位住宅小区业主:
为贯彻落实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有关政策,促进社会投资和居民消费,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开展2025年顺德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国家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相关利好消息
2024年7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举措》,将老旧电梯更新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特别强烈的住宅老旧电梯可申报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资金实施更新改造。该资金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投资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补助资金使用单位无需归还。
二、更新改造类型及相应的补助资金标准
分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和改造两种申报类型:
(一)老旧电梯更新:指拆除原有整台旧电梯,重新安装相同品牌或不同品牌的新电梯。补助标准:每台电梯定额补助15万元。
(二)老旧电梯改造:指不更换原有电梯,仅采用更换、调整、加装电梯零部件等作业方法,对电梯实施故障维修或改造升级,排除电梯安全隐患。补助标准:每台电梯定额补助5万元。
三、申报截止时间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2025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报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补助资金的工作于2024年11月28日截止。
四、申报条件
(一)电梯使用年限。我区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含商住)项目中,已办理使用登记15年以上(2009年1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2004年1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改造。
(二)工程投资额。实施更新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15万元,实施改造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5万元。
(三)工程资金落实情况。需要多渠道筹措更新改造资金的,应确保电梯更新改造资金拼盘完整闭合,即除了获取国家补助资金外,其余的配套资金必须落实到位或有可靠渠道解决。
(四)共同决策情况。小区相关业主更新改造意愿特别强烈且已就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方式和内容、出(筹)资方案、更新改造后管理及维保方案、是否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等事宜达成共同决策的有效意见,相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程开工时间。申报项目须于2025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包括2024年已开工,目前尚未完工且未获得过2024年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补助资金的项目)。
(六)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资料真实齐全,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gd.tzxm.gov.cn)上完成项目登记并取得发改部门赋予的“投资项目代码”,并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kpp.ndrc.gov.cn)上完整填报和提交有关项目申报信息。有关平台操作流程和项目库的填报指引详见附件1、2。
五、申报资料清单及要求
申报资料主要有:
(一)资金申请报告。有关格式文本详见附件3。
(二)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三)电梯首次监督检验报告(如时间太久无法找到的,可暂不提供)。
(四)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电梯更新改造的实施主体、方式和内容、出(筹)资方案、更新改造后管理及维保方案、是否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等,格式可参考附件4]。
(五)业主投票结果的书面报告(格式参考附件5)。
(六)项目审批单位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
注意事项:上述申报资料须规范有序整理(有封面、封底及目录、页码)并以胶装的方式进行装订。上级文件提醒,影响申报成功的因素包括:申报资料的形式符合要求、申报项目内容详实并具有可行性(资金拼盘完整闭合)、业主已就相关事项达成有效意见等。
六、申报主体及方式
一般建议以小区为单位,由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申报主体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规模的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组织在本区的所有在管项目统一打包开展申报工作。对于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业委会应积极主动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政策宣传、业主动员和申报工作。[备注:理论上业委会也可作为申报主体,但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实际申报时将因为有较多信息缺失,导致申报有障碍]
无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的住宅小区,建议可由电梯制造或电梯维保企业牵头组织申报工作。
七、申报工作步骤和时间表
(一)电梯更新改造意向调查(建议在11月19日前完成)。各住宅小区业委会(如成立的话)和物业服务企业对初步符合申报条件的老旧电梯所在楼栋业主组织开展意向调查,了解掌握业主对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国家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意愿。意向调查的方式由组织者自行确定。
(二)制定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建议在11月21日前完成)。对业主有特别强烈意愿实施更新改造的老旧电梯,可由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等申报主体牵头起草制定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建议同一住宅小区内有意向更新改造且申报条件基本一致的老旧电梯宜整合作为一个项目开展申报。
(三)依法组织业主开展表决(11月26日前完成)。物业服务企业等申报主体利用佛山智慧房产综合平台或者纸质投票的方式,就电梯更新改造方案进行表决,形成业主投票结果报告,并由业主委员会(如成立的话)和属地居(村)委会、镇街城建办盖章确认。
(四)线上申报和资料提交(11月28日前完成)。业主就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已达成有效意见的项目,申报主体应及时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并取得“投资项目代码”,随后登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完成线上申报工作,并提交资金申请报告等申报资料的盖章纸质版。此外,由区住建、发改部门配合各申报主体完成申报的后续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倡导各小区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电梯综合保险不同于现行的电梯安全责任险,它是一种涵盖电梯因意外事故、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物质损失、人身伤害及相关责任的新型保险产品。该险种主要侧重于对电梯设备故障的责任赔付,可对小区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积极的保障措施(保险产品介绍说明见附件6)。各小区无论是否有意向申报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国家补助资金,均可经业主表决同意后购买该保险产品。详情可咨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项目责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0757-82780949。
(二)请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务办公室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积极做好2025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国家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要求开展工作。
(三)请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协调市房地产协会、区电梯维保协会、有关保险公司做好项目申报的各类服务工作,主动协调帮助有申报意愿的住宅小区研究制定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并协助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做好小区业主投票工作,采取科学方法提升业主决策效率。
(四)作为申报主体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国家补助资金申报的物业服务企业请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地产协会的有关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协同数智物业服务痕迹存证平台”(操作说明见附件7)上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电梯维保等有关工作的存证记录。详情可咨询市房协,联系电话:0757-83380526。
(五)若项目申报成功的,国家补助资金的拨付方式、拨付渠道以及使用办法和要求、资金监督审计等相关信息将待上级明确后再由我局进行传达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操作流程
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指引
3.资金申请报告格式文本
4.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参考文本
5.业主投票结果报告格式文本
6.电梯综合保险产品介绍说明
7.物业服务证据链PC端及移动端操作说明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7-22837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