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上服务业企业:
根据区人社局《关于南沙区2024年下半年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的申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见http://www.gzn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9870519.html)的相关要求,为配合做好总量控制类人才引进入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受理申报对象范围
2024年度已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且2023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申报企业202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在南沙区的纳税额度达到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纳税条件的,可参照进行办理)由我局负责受理。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区工信局负责受理,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由区科技局负责受理,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由区商务局负责受理,规模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由区住建局负责受理(各部门联络方式可详见区人社局《通知》附件9,http://www.gzn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9870519.html)。
二、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规上服务业企业于10月14日前按本通知第三、四点要求向我局提交单位及个人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按照区人社局《通知》要求提供申报单位及个人材料(详见附件1-8,http://www.gzn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9870519.html)。单位申报材料附件1至5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其中附件2《南沙区申报使用2024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版一并提供)。个人申报材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按1:1比例扫描)。以上资料按《2024年度南沙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申报单位、个人材料清单》顺序排列(详见区人社局《通知》附件6及7)。
个人彩色扫描版以材料名命名文档,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单独文件夹,再以单位名命名文件夹,并将单位和个人电子申报材料归集在一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具体命名指引可加入咨询群下载文件)。
四、申报材料提交方式及入群咨询
1.申请加入我局受理咨询群。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并搜索QQ群号:552830964进群。申请人须备注具体企业名称,经审核符合2024年度已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的,将通过进群(每家申报单位限一名经办人进群)。
2.申报资料提交方式。申报企业将第三点要求的单位及个人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nsqtjjzh@gz.gov.cn;我局审核电子版通过后,通知申报企业到我局现场提交已盖公章彩色企业申报原件。未经通知到现场提交资料的,不予受理(办公地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5楼统计局)。
专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林泽斌,联系电话:3468100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