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止 正在申报 还剩0天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25 政策地区: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政策级别: 区级 主管部门: 惠州市惠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条件

联系人资料

政策原文

各相关企业:

  为顺利完成2024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称“高企”)认定初审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惠城区科工信局即将对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了2024年第三批高企认定申请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准备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高企申报书中填写的“通信地址”与营业执照的住所地址不一致的,企业需提交书面说明,明确企业的注册地址、实际办公地址并说明二者不一致的原由,加盖公章后于9月2日17时前扫描发至区科工信局高新股邮箱(qkgxjgxg@hcq.gov.cn)。书面说明的原件待现场核查时再提交。如企业存在多个经营生产场所,必要时将通过实时视频等形式进行验证。

  二、请确保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填报的联系人为本公司的工作人员,且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否则因无法及时联系上所导致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现场核查从8月26日开始,我局工作人员会提前1天通知具体时间,请确保联系人的电话畅通。

  三、请企业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详见附件)和企业公章,企业的高企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须按时到场(中介公司等非企业的工作人员不能在场),以配合我局的现场核查工作。如现场无法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核查小组如实登记,其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企业如有违纪行为干扰现场核查工作的,将视为违规企业,取消其申报资格;企业如发现核查小组的工作人员有索要财物等违纪行为的,请向我局办公室(电话:7809421)检举举报。

  高企业务咨询电话:高新股,7809409。

  附件:现场核查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惠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现场核查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1)申报书草稿(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打印,从第一页打印到“人力资源情况表”那一部分内容即可);

  (2)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注册的住所地址与实地核查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交纸质说明;

  (3)知识产权证书(软著需在现场抽查演示);

  (4)2023年3月、6月、9月和12月个税系统或者社保系统中有显示当月职工总数的页面截图。

  (5)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企业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和2023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报告;

  (6)企业研发费专账或辅助账归集材料;

  (7)研发设备清单及主要设备的照片;

  (8)相关制度文件(含企业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成果转化管理制度、研发账务归集和企业科技人员激励制度等)。

  (9)科技人员名单和相关学历职称佐证材料。



申报项目

政策依据

  • 智能客服
  • 需求发布
  • 成果发布
  • 入驻专家
  • 入驻技术
    经理人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