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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佛山市三水区2024年第一批社会人员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24 政策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政策级别: 区级 主管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条件

联系人资料

政策原文

关于公开征集佛山市三水区2024年第一批社会人员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开展项目制培训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关于做好项目制培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对外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2024年第一批社会人员项目制培训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行业

证书类别

培训等级

补贴标准(万元)

培训计划人数

资金预算(万元)

课时

1

中式面点师

服务业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中级

0.15

100

15

80

2

广式点心制作

服务业

专项能力证书

不分级别

0.08

300

24

40

3

广府风味菜制作

服务业

专项能力证书

不分级别

0.08

100

8

40

4

电工

制造业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技师

0.325

80

26

250

5

电工

制造业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高级技师

0.39

20

7.8

200

6

汽车维修工

制造、汽车维修业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技师

0.325

40

13

200

7

汽车维修工

制造、汽车维修业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高级技师

0.39

10

3.9

120

8

焊工

制造业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技师

0.325

30

9.75

250

9

焊工

制造业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高级技师

0.39

10

3.9

200

备注:同一个项目可由一个或多个机构承接。

二、采购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遴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制培训的承训机构,包含佛山市内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有职工培训中心的企业、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行业协会、学会等。承训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具备教育部门或者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开设有与培训项目相近的专业;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对企业、行业协会等,其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包含人才培养、培训、业务培训、教育咨询、人力资源服务等内容,或建设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3.具有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理论课或实操课师资、设施设备及场地资源。

4.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培训服务管理、培训学员管理、培训师资管理、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管理体系。

四、服务项目及要求

(一)有意向承接项目制培训的承训机构,根据公布的项目制培训需求,在规定时间内依公告要求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意向申报书(附件2)、培训方案、培训资质证明等。培训方案中必须明确培训采取的方式、具体培训内容、教学计划、课时设计、考核评价标准及办法等,承训机构制定的教学计划应科学合理,不得少于佛山市三水区2024年第一批社会人员项目制培训项目表中对应的课时,且平均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每天不得超过8课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教学的,线上培训课时不得超过总学时数50%,所使用的线上职业技

能培训平台须经省、市人社部门遴选推荐。

(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对承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业务督导、过程监管和考核验收工作。承训机构需安排好培训场地和配足设施设备,落实学员实名签到制,对上课学时达不到备案确定学时70%的学员不得安排结业考核。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实现培训过程可实时监控和录像,需真实、完整记录培训过程,应按班次及时整理归档培训档案和教学档案。培训档案材料包括学员登记表、学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所获证书复印件(或记录)、学员考勤表(签到表)、培训视频(10次或以上完整培训视频)和照片、学员考试资料(证书复印件或证书编号汇总表)等。教学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大纲、课程安排、办班备案登记表、授课教师资质材料、培训承诺书等。承训机构对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存放必须完整有序,保存不少于5年,以备查验。

(三)承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过程中须自觉接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指导、过程监管和配合做好考核验收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承训期间存在严重违规违纪或培训质量较差的机构将予以及时清退。

五、筛选办法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成立项目评审专家小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培训意向申报书、培训方案、培训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参照《佛山市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和培训项目遴选评分标准》(附件3)进行综合评价,评审分数最高者为拟确定的承训机构,确定初步中选机构后将遴选情况、遴选结果报局党组会议审议研究确定,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六、报名事宜

(一)须提交材料(一式份)

1.申报单位简介及相关培训资质证明材料;

2.培训意向申报书(附件2);

3.详细的项目制培训方案,对照佛山市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遴选评分标准(附件3)所需的有关佐证材料。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10月8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报送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股。联系人:林洪波,电话:87779883,电子邮箱:ssrspxjyg@ss.gov.cn


附件: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pdf

附件2:承训机构培训意向申报书(样式).doc

附件3:佛山市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遴选评分标准.doc

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


申报项目

政策依据

附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pdf
附件2:承训机构培训意向申报书(样式).doc
附件3:佛山市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遴选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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