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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23 政策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政策级别: 市级 主管部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省投资经营、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以新型储 能产业链产品研发制造为主营业务。 2.申报单位具有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承担申报任务的条件 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近 3 年内 — 5 — 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情况良好,获得省级以上财 政资金支持项目已按规定按期完成验收,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 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违法问题。 3.申报单位近 3 年来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 及以上事故。 4.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实施地应在广东省境 内,未获得过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不支持研发类项目。 5.申报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完工时间不 迟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施周期在此期间内且不超过 2 年) (启动时间以各级政府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备案、核准等文件 为准)。 6.申报项目的产业化投入费用(仅限于设备购置费、配套软 件购置费、设备软件安装调试费、研发材料购置费、自研设备外 协加工费、工程样品测试费,不含税,且必须是用于本项目的合 理费用)不低于 1000 万元(以实际支付凭证及发票为准)。其中, 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及设备软件安装调试费合计不低于产业 化总投入的 60%(单价超过 50 万元的所有设备、软件需提供项 目相关性论证说明);其余每项费用均不得高于产业化总投入的 15%。 7.申报项目须为新型储能产业链相关产品产业化项目,申报 项目产品须符合本指南“三、重点任务条件及目标”所列技术指标 之一(以具备 CNAS 认可资质或具备 CMA 认可资质的本领域第 — 6 — 三方权威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对照指南所列参数逐项提供 检测数据是否符合的结论性意见)。 8.申报项目需在项目建设期内完成本指南“三、重点任务条 件及目标”所列产业化与推广指标。 9.申报项目未在我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 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 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19 号)完成申报入库。 10.申报项目具有核心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需具有授 权发明专利(须为第一发明权人,以专利证书为准)或控股母公 司授权使用的专利(以专利授权证明文件为准)。 11.项目只有一个申报主体,不允许联合申报。集团性质企 (事)业单位,集团或下属单位只能有一家主体进行申报。每个 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方向。 

联系人资料

政策原文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4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做好项目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流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提交、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其中,网上填报在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填写申报材料(登录平台—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要求完成相关的资料填写和材料上传后提交。

  (二)企业流程

  1.网上填报:申报单位须在10月29日17:00时前完成申报材料网上提交。

  2.纸件提交:申报单位可在系统上导出项目申报材料打印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光盘电子版材料一份,于10月30日前盖章报送至各区业务主管部门。

  (三)区业务主管部门推荐流程

  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区业务主管部门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需按附件2的具体要求对项目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于11月3日前将书面推荐文件(含项目汇总表,参照附件3)、及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按照附件4要求制作,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光盘电子版材料一份)一并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管理处)。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扶持项目不得申报,我局将按通知要求开展入库评审及核查相关工作。

  (三)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重点任务方向,按规定出具推荐意见,积极组织推荐本区域内具有竞争力、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单位)参与申报。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41号

  2.项目申报指南

  3.项目汇总表

  4.申报材料要求

  5.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4日

  (联系人:冀翀、邹炜锋,联系电话:83510020、83510097)

申报项目

政策依据

附件下载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材料要求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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