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文体旅游服务中心,区文化馆、区博物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开展第八批南海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和评定工作。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四)具有鲜明特色,在南海本地有较大的影响。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做好南海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
(二)深入细致开展普查工作,做到不遗漏一村一镇,不遗漏一项有价值的项目,不遗漏一个有代表性的传承人,不遗漏一条细微的线索。申报项目要精心筛选,确保申报项目具有特色,避免同质化。
(三)南海区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配合各镇(街道)文体旅游服务中心做好普查工作。
(四)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
(五)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1.保护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该项目相对完整的资料。
(2)具备实施该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
(3)具备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及条件。
(4)具体传承该项目。
2.代表性传承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熟练掌握基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在本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3)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辅助资料:包括申报录像片、代表性图片(不少于5 张)、授权书、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登记表、项目分布图、历史证明材料等;
(三)申报报告:镇(街道)文体旅游服务中心或区直单位向区文广旅体局提交申报报告,并附申报项目名单(注:所有申报项目提交一份申报报告即可)。
请各镇(街道)文体旅游服务中心将区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到位,并将各意向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补缺、整理后于2024年9月2日前统一报送至南海区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项目申报书、辅助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报告一份,同时提供所有资料的电子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申报的提交延期情况说明。联系人:谢小涛、黄桂贞,联系电话:81213117、81080121,电子邮箱: 954144966@qq.com,地址:南海区西樵镇西樵山南门入口处东侧南海区博物馆。
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