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申报材料包含纸质件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已盖章纸质件的 PDF 电子扫描版和申报指南附件表格可编辑电子版。
二、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于1月22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外资管理股,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不予受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小姐,82346280)。
三、为方便服务外包工作交流,请未加入“禅城区服务外包企业群”的企业扫下面二维码进群。
附件: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申报指南.doc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5年1月6日